本报讯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继工会界别委员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完善统一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的提案》获评省政协2020年度好提案后,今年,他们再度带来了一份集体提案——《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大病保障体系的提案》。提案指出,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牵头统筹作用,加快补齐大病医保方面的短板,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大病保障体系,为广大职工群众更好地筑牢健康防线,实现共享发展、共同富裕。
医疗是民生之需,攸关生命安全。根据工会组织开展的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和平时调研掌握情况,工会界别委员发现,有50%左右职工家庭的致困致贫原因是职工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重大疾病。重大疾病往往病情危重、治疗周期长、治疗花费高,职工出现重大疾病时,常常会倾家荡产、负债累累。虽然我国及省内医疗保障网络不断完善,困难群体救助机制不断健全,但在具体救助过程中,仍有不少大病职工因当前的保障水平与高昂的医疗费用间的巨大差距,而出现了家庭致贫致困问题,这些困难职工群体经常会陷入贫病交加的恶性循环之中。调研还发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职工在整个困难职工群体中所占比例呈现出日益上升的趋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城镇职工因大病致贫问题?一方面,工会界别委员呼吁加大医保对职工大病的兜底保障力度。提案建议,加强对因病致贫致困职工群体的调研摸底,全面掌握我省大病职工人数、家庭状况等信息,研究保障更有力的职工大病医保办法,特别是重点解决好因病无法就业职工的保障问题;着力推进医保资金统筹力度,多方位拓宽医保资金来源,可考虑财政划拨专项资金建立大病医保资金池,尽力消除“一人重病,全家致贫”的现象;强化医保、卫健、药监等部门间协同,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建设和监管,多方位便捷职工高效就医、医保报销,严厉查处打击“骗保”现象,推动解决“看病难”“看不起病”“暴力伤医”等各类医患矛盾、医患问题。
另一方面,工会界别委员呼吁全方位提高职工大病保障的社会参与程度。“发挥工会作为困难员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作用,大力支持工会组织推进职工大病医疗、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职工医疗互助等工作,借助更多有效渠道宣传引导职工参与。”提案还建议,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保险机构及其他企业主动参与职工大病保障体系建设,借助各类政策吸引其加大对职工大病保障的投入力度,同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推进“四德”教育,督促广大企业、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合力分摊职工大病致贫致困风险。(本报记者 夏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