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启动的辽宁省锦州市总工会“幸福职工之家”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从建设“职工之家”“下岗职工之家”“和谐职工之家”,到建设“幸福职工之家”,锦州市总工会在建家路上不断探索,使“职工之家”建设与时俱进。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锦州市总工会提出“幸福职工之家”的新标准,并规范落实制度机制、运行机制、评价机制、指导机制、激励机制等工作机制,让广大职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其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
著名作家周国平说:“幸福的感觉是会变化的。”联系到“幸福职工之家”,笔者以为,这里的“幸福”有两层含义,一是使职工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二是生产力越来越提高,职工越来越幸福。这也给“幸福职工之家”赋予了新的内涵。
时代在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人们对“职工之家”的标准也随之提升。因此,“职工之家”的定位也需要新的标准。锦州在“幸福职工之家”建设上着眼于“党政满意、职工满意、企事业单位满意和社会满意”建设,在具体工作体现上,立足于“集体协商工作中找重点、破难点、求落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劳动竞赛等创新创效”,以确保建家工作“走得稳”“走得好”“走得远”。
建设“幸福职工之家”一方面要以抓住工会工作为重点,突出工会“个性”,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权益;另一方面要选好突破口,从实际出发,从本单位生产建设和职工实际需求出发,从职工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发,从工会的地位和职能出发。在选定目标的基础上,逐渐从一方面有活力,发展到多方面有活力,直到全面有活力,通过各级工会的努力,使广大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职工之家的“幸福”和“温暖”。
建设“职工之家”,本是我们工会工作的传统,经过几十年的不断实践和总结,“职工之家”已为广大职工提供了很多暖心举措,只要我们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一定能在新时代背景下,营造出更多更好的“幸福职工之家”。(董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