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第 21 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4 月 16 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版权登记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
原告是一位香港居民,他依法拥有作品名称为“招财猫与祝愿猫”的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并在国家版权局进行了著作权登记。被告铜陵市居民吴某某在他开设的电商平台上销售了使用涉案作品形象的商品。吴某某也出具了日期稍后的版权登记证书,双方围绕著作权权属以及是否构成侵权进行了充分辩论,法庭将择期宣判。
结合本次庭审,该院民三庭创新宣传方式,采用“庭审+版权登记”模式,大力宣传版权登记。庭审结束后,法官们向旁听群众介绍了著作权登记的相关知识,宣传了版权登记的作用、意义、价值。随后进行了现场演示,通过大屏幕投影,法官助理对张浩的雕塑作品《亲山兽》《镇水兽》现场进行了版权登记。铜陵学院法学院的部分师生旁听了庭审,并观摩了版权登记的全部过程。铜陵市文旅委也在现场向旁听人员散发了《版权登记好处有哪些》《作品登记免费啦!!!》的宣传单。旁听人员对此次活动纷纷称赞,称第一次零距离感受版权登记,真正开拓了视野,增强了版权保护意识。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这次“庭审+版权登记”活动,向群众宣传版权登记在依法维护自身的著作权、增强产品的社会认可度以提升企业形象、版权贸易中的作品增值以及求职、晋升方面的具体功能和好处,大力倡导相关企业、作者、其他著作权人、作品使用者要充分认识到版权登记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版权登记活动。
(黄冬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