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15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促进和稳定农民工外出就业,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优先保障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稳定就业岗位,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四进一促”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工代训等援企稳岗政策,继续执行省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线上线下搭建出口产品转内销平台,对外贸企业参加符合条件的线上线下促销活动给予支持。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督促企业将补贴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开展在岗转岗培训等。积极培育养老、托育、健康、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家政服务等消费新增长点,加大针对性政策扶持。对返乡创业企业、小微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农民工稳定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通过发展新业态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我省支持农民工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对城镇户籍居民和农民工一视同仁。建立地区间、企业间人力资源共享机制,对企业开展“共享用工”等用工余缺调剂稳定职工队伍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调剂就业职工人数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特色小店,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场地支持等政策。举办安徽省电商直播大赛,发现和培育本地电商直播人才。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平台服务费、信息中介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标准,支持农民工从事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增加收入。鼓励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运营管理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对运营管理成效突出的,可给予补助。
在引导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农民工就业方面,我省将推进国家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项目建设,对认定的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建筑农民工创业孵化园等重要载体给予重点支持。对获得认定的国家级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示范县),按照工作绩效,省统筹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最高200万元就业创业项目资金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给予 120 万元资金补助。继续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绩效评价工作。支持各市利用创业服务云平台发放电子创业券。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创业扶持政策。成立创业服务专家团队和农村创新创业导师队伍。每年开设1-2期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创业江淮·未来新徽商”特训营班期。举办农村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参加全国新农民新业态创业创新大会。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 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同时提出,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我省将强化服务畅通农民工就业创业渠道,常态化开展“2+N”招聘活动,发挥安徽公共招聘网、“职等你来”就业登记小程序作用,强化岗位信息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布和跨区域共享,对有集中外出需求的农民工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加大教育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训基地、出列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基地、家政服务人才实训基地建设,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支持企业面向新吸纳失业农民工开展以工代训。面向失业农民工开展定向定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专项培训。面向返乡农民工就近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