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棚改工作曾获国务院表彰的阜阳市在“十四五”期间,围绕勇当皖北振兴排头兵、实现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持续完善以安置房、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因地制宜、一城一策”的原则,对照改造范围和标准,综合各地改造需求、群众意愿和财力状况,科学编制并实施“十四五”期间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经初步摸排,“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 6.68 万套(户),竣工交付安置房 11.8 万套,使住房事业发展与城市定位、城市发展相匹配。
该市在实施棚改的同时,规范完善住房保障机制,坚持公租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引导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确定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标准,切实保障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以及环卫工人、退伍人员等群体的住房需求。
为有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该市积极搭乘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首班车”,发挥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作用,通过存量闲置房屋改建、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园区企业建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国有土地配建、租赁补贴发放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不断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对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期盼,为提升城市品位、拓展发展空间、促进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本报记者 李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