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 5 月 29 日电 近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该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推动长三角区域省市共同建立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协同机制”是其中一大亮点。
条例明确,省共享服务平台应当与长三角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共享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在购置建设评议、服务规则制定、服务信息互通、开放共享评价等方面加强协作。
条例还明确了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的职责与义务。利用财政资金购置科学仪器与设施的单位应履行共享使用义务,管理单位为长三角提供共享服务将被纳入评价考核范围。未来,安徽还将以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为依托,推动长三角区域省市联合实施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共同开展核心技术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