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意外受伤,公司却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职工与公司之间的赔偿金额分歧严重,这该怎么办?2021 年12 月 3 日,在肥东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的调解下,这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
2019 年 2 月,周某进入安徽某公司工作并正式建立劳动关系。2020 年 8 月 31 日,周某在下班时驾驶电瓶车因躲避货车摔倒在公司保安室门柱上,造成L1椎体左侧横突骨折。周某先后被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因该公司未给周某购买工伤保险,双方就受伤造成的损失赔偿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周某遂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因对仲裁结果不服,诉至法院。肥东县人民法院受理后将该案移送至肥东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调解。
工作室接到案件委派后,认真审查了该案相关证据材料,仔细分析案情,面对双方要求金额分歧较大、互不相让的局面,调解员向双方反复沟通调解,并邀请县法院、县总工会等相关工作人员协助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工作室为职工成功获得了赔付资金,有力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肥东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自成立以来,累计成功调解案件 106 件,化解经济纠纷涉及金额 289 万多元。“法院+工会”共同搭建集约高效的“一站式”劳动争议调解平台,加强工作协同,简化诉调流程,提高办案效率,节约社会资源,减轻劳动者的诉讼成本,让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提质增效,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程丽 李龙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