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创业安徽行动方案》,在去年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立马创业”加快建设创业城市的实施意见》基础上,升级出台《关于鼓励支持“立马创业”若干扶持政策》,聚力打造“立马创业”城市品牌。
支持创办实体企业。马鞍山市引导鼓励在马高校在读大学生、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开展自主创业,相应给予一定金额的创业补贴。鼓励优秀创业项目落地转化,对在省级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奖且在该市落地转化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新认定或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首次新增为规上工业企业以及首次达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支持建设创业孵化基地。该市推进孵化基地提档升级,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业基地和获国家、省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孵化基地,给予 50-20 万元的补助和奖励。鼓励创业基地充分发挥孵化企业作用,根据基地当年新增孵化企业数量,按照每户每年 3000 元标准给予孵化基地补贴。加强重点群体创业场地保障,政府投资建设的创业基地安排 30%以上的面积,面向重点群体免费提供。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孵化基地,分别给予投资方、运营方最高20万元投资补贴、2万元运营补贴。
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该市鼓励在马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创业、离岗创业,在马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在新型研发机构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的给予奖励。在马实施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型初创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研发、生产场地房租补贴。
支持重点群体创业。该市加强创业保障,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在马鞍山市创业租赁用房的,给予一次性房租补贴。退役军人入驻创业孵化专区创业的,享受场地费“一免两减半”优惠政策,并给予一定额度水电费补贴。对新返乡创业企业,给予设备购置、厂房及水电气费补贴。
强化金融支持创业。该市引导鼓励资本在马鞍山市投资,对投资该市种子期、初创科技型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每投资 1 家企业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对发生投资损失的,给予单个投资项目最高 200 万元风险补贴。对高校毕业生获得该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小微企业给予年化担保费率1%的担保费补贴。
优化服务支持创业。该市组织开展“马鞍山优质创业项目”“优秀创业者”评选,择优给予创业项目 10万元、创业者 5 万元奖励。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支持“百人创业导师团”开展创业指导服务,对优秀创业导师给予奖励。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引荐创业类人才(团队),对引荐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建立更加宽容的创业环境,对创业失败人员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