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人日报社

2020-04-23
报刊:安徽工人日报

内容搜索

标题导航

  • “一堂好课”受欢迎

    摘要:4月份以来,国投新集口孜东矿持续开展“一堂好课”活动,对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卫生防疫、交通安全、职业健康、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受到职工的一致好评。图为保健站医生正在开展“春季防流感暨体检报告解读”活动

  • 不给试用期员工参加社保?违法!

    摘要:案例 赵某于2018年4月8日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入职后,赵某按公司要求递交了保证书,其中写道,“本人在试用期内,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本人保证,试用期内如

  • 你复工我护航打好舌尖防“疫”战

    摘要:4月20日清晨,铜陵有色铜山铜矿分公司食堂管理员王西平同往常一样,早早来到公司员工食堂,检查好食堂各处环境卫生和安全情况后,拿起喷壶开始对食堂大厅进行消毒。“老王,这疫情都好转了,你咋还这么早就来忙活

  • ﹃良心工匠﹄竞赛助力复工复产

    摘要:“媳妇,我拿到一等奖啦,项目部领导发了我1000块钱呢!”钢筋工老张笑眯眯地打电话跟老婆报喜。近日,在中建五局安徽公司合肥聚变堆项目“良心工匠”的评比中,老张的钢筋笼绑扎得最好、焊接质量也是最好,获得

  • 春天里的﹃冲锋号﹄

    摘要:凌晨三四点,机械的轰鸣声打破了山里的沉寂,中铁四局昌景黄铁路东山隧道的施工现场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机械有条不紊地运转着,人员紧张有序地忙碌着……这是自黄山市组织开展“争做奋斗者追梦新时代”重点工程劳动

  • 挑灯满产增产点亮春夜风景

    摘要:天鹅湖是合肥的一处著名景点,春日里水光潋滟、柳青花妍,风光无限。今年春天的天鹅湖更添新景,西南角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图书馆项目施工现场,上百名工人正在现场紧张地开展绑扎行钢筋、焊接后浇带等作

  • 图片新闻

    摘要:

  • 图片新闻

    摘要:

  • 重点工程建设奏响劳动者之歌

    摘要: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给试用期员工参加社保?违法!

   期次:第7338期   

案例  赵某于2018年4月8日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入职后,赵某按公司要求递交了保证书,其中写道,“本人在试用期内,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本人保证,试用期内如发生工伤、医疗等相关事故,均由我自己承担。”7月3日,赵某离职。随后,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两审法院均判决公司补缴赵某2018年4月至6月的社会保险费。

评析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节约”开支,通过变相强迫或“协议”的方式,让员工放弃在试用期内参加社保,转正后才让参加。然而,单位的这一行为,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

首先,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的法定义务。《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见,参加社保并缴纳社保费是所有用人单位和员工的法定强制性义务,不可放弃。

其次,用人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员工参加社保。前面所说的“员工”,既包括正式录用的员工,也包括试用期员工。《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再次,员工签署的自愿放弃参加社保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如前所述,参加社保是所有用人单位和员工不可放弃的法定义务,据此,员工所签署的自愿放弃参保的协议书、承诺书、申请书、保证书、声明等,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本案中,赵某虽向公司递交了放弃试用期内参加社保的保证书,然而,因该保证书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依然需为赵某补缴社保费。两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谢炳城)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所有 @ 2025 安徽工人日报社

技术支持:华文融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