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时斓娜)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印发《〈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实施手册》(以下简称《实施手册》)。
《实施手册》提出要从儿童视角出发,推进“1 米高度”的儿童视角设计,按龄、按需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让广大儿童公平享有便捷、舒适、包容的设施、空间和服务;在各类建设中使用绿色、安全、环保的材料,保障各类儿童游憩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实施手册》要求,城市/区(县)层面应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构建儿童友好空间体系;街区(街镇)层面与 10~15 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对接城市街道管理服务范围,重点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慢行系统和学径网络等,构建儿童友好街区空间;社区层面与 5~10 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对接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范围,优先配置满足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日常需求的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和步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