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 年底,全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 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到2035年底,全省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总量和结构比例接近长三角区域平均水平。
《实施方案》从加强技能人才供需研究和规划建设,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完善高技能人才使用、评价和激励政策四个维度提出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在加强技能人才供需研究和规划建设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强化技能人才供需分析应用,聚焦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运用大数据分析挖掘等技术,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拓展产业技能人才供需分析功能,构建需求导向、开放共享、协同高效的产业技能人才数据分析应用体系。
在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发挥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聚焦高技能人才、产业紧缺技能人才,广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给予扣除。
在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开展技师研修培训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选拔,到 2025 年底,新增技师、高级技师 5 万人以上;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库,支持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政府特殊津贴等荣誉奖项,力争到 2025 年底,新增 100 名左右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高技能领军人才。要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依托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等,申报建设国家级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及时发布制造业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实施高技能人才项目制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鼓励企业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培养一批掌握核心工艺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技能骨干。
在完善高技能人才使用、评价和激励政策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完善技能导向的岗位使用机制,鼓励企业设立相应的岗位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高技能人才发挥作用;鼓励企业积极推行“工程师+技师”等团队合作模式,发挥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能力。要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积极组织参加世界级、国家级竞赛,大力开展省级、市级竞赛,充分发挥企业、院校竞赛的基础作用;建立常态化的市级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健全竞赛管理制度,完善职业技能竞赛激励政策。要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制度,每 2 年开展一届全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在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政府特殊津贴、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各类褒扬激励推荐评选中,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
此外,《实施方案》强调,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协同高效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纳入党管人才专项考核评议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资金保障、基础工作和宣传引导。
(本报记者 夏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