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提示:
1、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工厂内的醒目位置要张贴消防安全警示标牌。
2、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确保其完好有效。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器材。
3、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严禁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4、工厂企业要杜绝违章操作,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
5、电气线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的铺设应有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有接地,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6、厂区内可燃杂物要及时清理,易燃物品要按照标准分类摆放,严禁厂区内存在从业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的场所。
7、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特殊工种、重点岗位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8、工厂企业要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且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员工进行一次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演练。
家庭用电提示:
1、冬季是用电高峰期,家庭要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安全情况,防止短路、超负荷用电引起火灾,电器设备使用后要随手关闭电源。
2、使用电暖气等电热器具时,应远离可燃物,使用时有人看管,不要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用完或停电时必须拔下插头。
3、电热毯应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合格产品,并且不要长期通电,也不可折叠使用。如果发现电源线发热或发软,应立即停止使用。
4、煤炉取暖要安装烟筒,周边远离可燃物,室内注意通风,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5、做好儿童安全监护工作,平时多讲解防火知识,教育孩子不要玩火,家中打火机和火柴应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6、不可私自安装、改装燃气管路和用具,定期检查燃气软管和接头,防止老化松动,燃气阀门、接头和管路连接要牢固,一旦松动或老化,应及时维修和更换。
7、厨房尘垢、油烟机及通风管道内的油垢要及时清理,做饭时,人尽量不要离开厨房,尤其是煲汤等用火时间较长的情况下。
8、发现燃气泄漏,应迅速关阀、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公共场所安全提示:
1、小区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在小区内焚烧垃圾、杂物,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煤灰等丢进垃圾桶。
2、居民楼道内请勿堆放可燃物,要保持疏散指示标志齐全,消火栓、灭火器等器材齐全好用,楼内通道畅通。
3、养成熟悉所处场所安全环境、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的好习惯。遇到火灾等紧急事件,请就近从安全出口有序逃生。
4、火场逃生,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不要大口呼吸或大声喊叫,防止吸入有毒气体。
5、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应关闭临火临烟门窗,用浸湿的被褥、衣物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6、如遇有火情,千万不要贪恋财物,往返于火场,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并及时拨打119报警。
电动自行车安全提示:
1、应选购使用已获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充电器和电池,不得违规改装电动车及其配件。
2、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也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3、为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由取得资格的电工安装并固定敷设,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4、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不得长时间充电。
5、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周围不得有可燃物。
6、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负责共用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可设置固定集中的电动车充电点,或设置带安全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
不良生活习惯安全提示:
1、不得在集体宿舍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毯、暖手袋等等。
2、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
3、酒后不应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在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容易将烟头掉在被褥等可燃物上,造成火灾事件的发生。
4、冬季使用烤火炉应远离沙发、被褥等可燃物,点燃蚊香驱蚊时也应远离可燃物。
5、农村地区的居民应注意不要随意烧荒和使用木材生火取暖,避免引发火灾。
6、在房屋装修时,应在防盗网上开一个小门,以避免火灾时防盗网影响人员逃生。(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