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 月 7 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我省立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难点痛点,率先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以制度设计促进和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该条例将于 2024 年 3 月 1日起施行。
《条例》认真总结了安徽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的经验,又充分借鉴吸收了先发地区的有益做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作为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专项立法,《条例》从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进行探索创新,共设 7 章 43 条,包括总则、创新引领、产业链提升、场景拓展、开放合作、支撑保障及附则。
《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能源汽车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也是我省加快汽车“首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下一步,作为《条例》起草和落实的重要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汽车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进一步细化实化配套举措,加快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