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我省先后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写入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安徽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意见》指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落实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要求,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列入市县党委综合考核。把优秀产业工人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工匠培养体系,支持各级工会开展工匠选树、建设工匠学院,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
《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七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推动改革任务落实。企业应当强化和落实培养产业工人的主体责任,提升产业工人技能素质,畅通产业工人发展通道,保障产业工人待遇。工会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企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适应科技和产业发展的需要,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产业工人骨干作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
据悉,近年来,我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全国 2022 年首次评价考核和 2023年工作督查中均获评优秀等次。全省产业工人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724.4 万、217.4 万,高技能人才占比达 35.7%。产业工人的发展通道进一步畅通,工人阶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彰显,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研究出台更多有利于产业工人素质提升、权益保障、职业发展等方面管用解渴的政策制度,推动改革向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园区以及产业基础较好的乡镇(街道)延伸,更好地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形成更多创新做法,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本报记者 夏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