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进入新时代以来,沐浴在中华民族由富到强伟大历史荣光中的人们,在充分享受物质富裕所带来的满足与欣慰的同时,也开始聚焦美好生活的精神向度,追问新时代人的幸福的具象,深思幸福的真谛,进而探求人之生命存在的终极意义。对于这些问题,古今中外的众多学者提出了诸多的理论学说,并进而形成了各种不同的人生观和幸福观,而这些理念又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人们对于生命和生活的态度。对于我国来说,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和思想文化多元化的历史大潮中,市场经济的趋利特征及其作为其副产品的拜金主义、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思想,裹挟着历史虚无主义的泥沙在现实生活中已有所显现,其所造成的消极影响不可小觑。基于此,我们有必要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出发,基于个人、国家社会以及人类之间相互关系的维度,来对新时代的幸福问题进行理性的审视和反思,从而为我们在新形势下有效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指明前行的方向。
幸福的实现与人生的圆满
对于我们每个人的现实存在及其基本价值而言,人生观和幸福观可谓重要范畴,且二者的联系颇为紧密。在日常社会生活中,作为一种诞生于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物质性和精神性存在之辩证统一体,无论是否意识到,我们每个人的思想意识和言行举止都会受到某种人生观的影响和制约。就其根源而言,任何个人的人生观之发轫,均源于人们的社会关系,是对于人们生存和发展于其中的客观的社会生活的反映。就其属性来说,幸福观是与人生观之关联极其密切的一种理念,是人生观在价值领域中的体现。对于二者之间的具体关联,我们可以结合人生观和幸福观的生成过程及其互动机制来进行阐释。一方面,人生观是幸福观的前提和基础。就我们每个人而言,对于人生的认知,可谓理解和诠释幸福的基本依据。在现实社会中,对于不同的社会个体而言,有什么样的人生目的,往往就会产生什么样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也往往会相应地产生什么样的幸福的体验。比如,确立了拜金主义人生观的人,会将拥有金钱的多少作为其人生成功与否的标准,并由此去厘定幸福的向度。而确立了为人民服务人生观的人,则会将个体对于民族、国家、集体或他人所做贡献之大小作为其人生完美与否的准绳,并以此来衡量自己幸福水平的高低。另一方面,作为人生观的价值要素和构成成分,幸福观又是人生观的起点和价值根据。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视域来看,虽然幸福观和人生观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但是,对于作为物质生命和精神生命之辩证统一体的人类来说,追求幸福却是其近乎本能的、最原始和最为根本性的活动。就此而言,人类维持其生命的物质性存在,也即追求其最基本的物质需要的满足,可谓其现实存在的第一要义,也是人类之幸福的最初的源头。正如恩格斯所说,人类“需要和外部世界来往,需要满足这种欲望的手段:食物、异性、书籍、谈话、辩论、活动、消费品和操作对象”。而且,当人类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对于物质和精神的具体需求目标实现以后,并不会仅仅止步于此,而是会产生新的欲望和目标,并相应地进入更高的人生探索新阶段。由此可见,一定的人生观正是人们在追求和探索人生幸福的过程中,逐步建立的。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之中,人们正是在这种周而复始、永不懈怠地追问和实现人生幸福的过程中,最终实现人生理想,并成就圆满人生的。
个人幸福的追求与社会幸福的增益
就人类的现实存在而言,我们对于幸福的理解和对于人生的感悟是密切相连的。每个人的幸福,归根结底是建立在其本身的物质需要和精神追求是否满足以及得到满足的程度基础上的。也就是说,人生幸福的最终实现,在本质上乃是一种主观和客观的辩证统一。从主观层面来说,人生的幸福主要基于我们对于外部世界与我们有关之种种物事的观感和价值判断。而从客观层面来说,我们对于幸福的感受,则又往往取决于特定社会的物质条件和人们的总体生存环境。基于此,我们在考察人生幸福问题时,便会有主观和客观的两重维度。所谓主观的维度,是将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对于我们的需要和追求的能否实现以及实现程度的价值,作为衡量幸福的准绳。这种对于幸福的判断及其结果,我们称之为个人幸福。而所谓客观的维度,则是将人的生命存在、社会实践和我们对于幸福的追求及其社会意义,作为衡量幸福的尺度。在通常状况下,我们将这种情况下所产生的幸福的感受,称为社会幸福。在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话语中,正如幸福本身的物质性与社会性的辩证统一关系一样,幸福的个体性和其社会属性也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就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关系而言,一方面,个人幸福离不开社会幸福。人之生命活动的展开,各种需要的满足,人生目标的实现,人生价值的彰显,均在社会的时间和空间中得以成就。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而正由于“个体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视或者否认社会幸福对于个人幸福的专注和重视。这是因为,正如社会在根本上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个人按照一定原则和方式所组成的一样,社会幸福也内在地包含着我们每个人对于幸福的感受,社会幸福的成就也进而建立在个人幸福的实现基础上。对此,恩格斯就说过,“每一个人的意识或感觉中都存在着这样的原理,它们是颠扑不破的原则,是整个历史发展的结果,是无须加以论证的……例如,每个人都追求幸福”。基于此,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说,由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我们每一个人便不仅仅是一种个体的、独立的生命的存在,而更是一种密切联系和相互关联的整体中的不同部分,是整个社会联系之网中的一个个纽结。与此相对应,在我们追问幸福的意蕴及其价值的时候,便不能够仅仅停留于个人幸福的视域,片面地满足甚至陶醉于纯粹的个人幸福的窠臼,而应该及时超越于幸福的个体性,追求幸福的社会意义,在反思和探讨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相互依存之关系中,真正领略幸福的涵义,感悟幸福的真谛,进而为建设幸福的社会建功立业。
共产主义理想的光辉与人类幸福的实现
在我们追寻幸福的过程中,无论是个人幸福的实现,还是社会幸福的成就,都是在一定的理想信念指导下进行的。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判断一个民族、国家的人民抑或一个国家、集体中的特定群体的思想意识和觉悟水平如何,至关重要的环节便是看其是否具有科学而崇高的理想信念,以及在此理想信念的激励下所进行的持之以恒且富创造性的社会实践。翻开一百多年波澜壮阔的中国近代史画卷,尤其是回顾中国共产党诞生以后百余年来的辉煌历程,我们可以清晰看到,无论是在金戈铁马的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热火朝天的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党及其所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以及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之所以能够不断地由小而大,以星星之火成就燎原之势;由弱而强,以贫病之躯成就复兴梦想,与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用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武装起来的前仆后继和奋勇拼搏是分不开的。在那“试看将来的寰球,必是赤旗之世界”坚定信仰中,在那“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豪迈誓言中,在那“为着阶级和民族的解放,为着党的事业的成功,我毫不稀罕那华丽的大厦,却宁愿居住在卑陋潮湿的茅棚;不稀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宁愿吞嚼刺口的苞粟和菜根;不稀罕舒服柔软的钢丝床,宁愿睡在猪栏狗窠似的住所”的真情告白中,我们不仅看到了共产党人的铮铮铁骨,更感悟到共产主义理想之真理的光辉!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发展的最高阶段,也是人类对幸福追求的最高境界。共产主义既立足现实,又超越于现实。而且,正是共产主义社会所具有的这种超越性,使其最终的实现必将是一个漫长而充满曲折的历史过程。但人之为人的本质告诉我们,每个人的真正幸福乃在于其本身的社会意义。“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美”。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在探索人生幸福的过程中,我们要始终深刻地认识到,人类真正的幸福家园孕育于个人幸福、社会幸福和人类之幸福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过程中。人类文明的每一次演进,人类福祉的每一点进步,都是向真正的幸福世界迈进。而共产主义理想的最终实现,便是人类实现自由与解放,同时也是人类由向往、追求和品茗幸福,到真正触摸和实现人类幸福的历史性的伟大的跨越!而实现这种跨越,成就中国人民的幸福,则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不变的初心和永恒的使命!
(作者系安徽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工会副主席、思政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