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 月 6 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24 年一批省级重点工作事项前三季度最新进展情况公布。截至 9 月底,我省开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开工 2293套,新增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10.91 万套(间),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阶段性住房需求。
今年以来,我省持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强化要素保障,指导政策支持范围城市和项目,积极争取相关专项借款、贷款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合肥市 18 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获得专项借款总额 429.96 亿元,其中,2024 年151.7 亿元;淮南市 7 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获得专项借款总额 25.02 亿元,其中 2024 年 9.8 亿元;争取并下达保障性住房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10.43 亿元,省级财政安排 1.24 亿元,为“三大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
省住建厅按月通报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对合肥、淮南市进展较慢城区现场督导,督促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及时调整房源筹集方式,加快项目实施。截至 9 月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开工 2293 套,占年度计划的50.9%;合肥、芜湖和淮南市城中村改造新开工 2.34 万套,占年度计划的 76.6%。
同时,我省持续完善“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更好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住房问题,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1-9 月,全省新增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10.91 万套(间),达年度计划的 142.2%;已配租使用 11.3 万套(间),发放租赁补贴 5.88 万户。
在城市更新方面,我省持续调度推进全省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和全省城市更新 43 个重点片区实施。全省 43 个片区 471 个项目,总投资 1082 亿元,截至 9 月底已完成投资 629 亿元。省住建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城市更新工作的若干措施》,从创新更新实施路径、优化规划管控要求、完善项目流程、创新实施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完善财税等方面提出了 25 条具体支持举措。大力支持合肥成功申报国家城市更新行动示范城市,获中央财政资金补助 10 亿元,目前已先行下达 2 亿元。
此外,我省已基本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截至目前,县城建成区 176 条黑臭水体已有 152 条达到“初见成效”整治效果。(本报记者 刘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