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圆满执结多起劳务合同案件,既帮助18名农民工追回 44 万元薪资,也依法保障了涉案企业的正常经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徐师傅、郭师傅等 18 名农民工曾在广德市新杭镇某科技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工资一直未能及时给付。无奈之下,18 名农民工便将该公司告上法庭。今年7月,广德法院判决该科技公司支付徐师傅等18名工人劳务报酬共计4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某科技公司并未履行义务,18名工人遂向广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案的承办法官在仔细研判案情和实地走访后发现,被执行企业并无逃避履行的主观恶意,而是因经营不善资金流转困难,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履行支付工人工资义务。
要想高效圆满解决案件,一方面要及时兑现农民工的胜诉权益,另一方面法院也要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尽可能地减轻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于是,承办法官选择暂时不查封企业内的机器和产品,而是从企业法人吴某入手。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名下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发现其在上海有一处房产,随即将该房产进行查封,吴某在进行抵押贷款时被银行告知房产已查封。9月23日,承办法官再次联系吴某时,吴某积极来到广德法院进行协商。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为吴某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让吴某明白自己拖欠工资的不法行为,不仅会对农民工造成经济损失,还会给企业带来不良后果。
面对法官的苦口婆心,吴某也敞开心扉道出了他的苦衷,因房产被查封无法抵押贷款,因此吴某想给这18名农民工结清工资也力不从心。考虑到企业面临的困境,承办法官要求吴某签署承诺书,答应在 10月底前分批结清全部工资,同时解封其房产。10 月28日,随着最后一笔案款交至法院账户,这18名农民工工资全部履行到位,案件圆满执结。
近年来,广德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坚持司法为民、能动执行司法理念,善意文明执行,不断提高案件执行质效,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对于涉民生、涉营商环境案件,在促进企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同时,有力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阮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