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合肥市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创新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了多项利民惠民参保激励措施。
《方案》实行婴幼儿免费参保政策。2025年 7 月 25 日 0 时后出生的婴幼儿,父母一方为在肥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进行参保登记的,可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免缴政策。0-3周岁婴幼儿(从出生之日起至居民医保待遇年度开始的 1月1日0时止计算)自出生之日起,父母一方为连续在肥参加单位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的人员,在登记维护父母信息后可免费参加居民医保。2025 年 7 月 25 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参加本年度的居民基本医保费不予免缴。
婴幼儿参保登记和信息维护模块预计9月初上线。2025 年 7 月 25 日后出生且符合免缴医保费条件的婴幼儿,可以暂缓办理参保登记,在婴幼儿参保登记和信息维护上线后可在线上办理或到医保窗口办理;符合免缴条件已参保缴费的,2025 年 9 月 20 日后,可到辖区医保经办窗口按规定申请退费。为鼓励预缴参保费用,参保人员可通过职工个人账户、医保钱包、现金等方式预缴预存家庭成员和近亲属2至5个年度的居民个人医保费用;大学生可以按照第一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所有学年的居民医保费用。预缴预存参保费用后,年度新增个人筹资标准的不再补缴;预缴预存的参保费用待遇年度未开始的,可申请退还。
合肥市还实施大学生参保补助,大学生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350元/人,差额部分由财政补助,由所在高校统一登记代收代缴(户籍地医疗救助对象除外)。
此外,合肥市还将探索信用参保,搭建“医保-银行-个人”三方可信支付体系,信用等级良好的参保人员可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通过医保信息平台与医保银行签订协议,由银行代为缴纳居民医保费,约定还款日期和相关义务,享受不少于2个月的免息期。
在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定额资助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方案》增加了对低保边缘家庭参加基本医保的资助,资助标准为个人缴费标准的20%。
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情况,合肥市推进与快递、外卖、网约车等平台公司合作,探索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以“零存整缴”形式缴纳职工医保。
《方案》探索失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提高失地农民保障水平,鼓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助农民参保;在依法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的前提下,结合村集体实际经济状况,对农村居民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或全额补助;探索建立“集体经济资助+个人适度缴费”的参保筹资机制,引导村集体从土地流转收益、集体经营性收入中提取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农村居民医保参保资助,减轻农村居民医保缴费负担。
此外,《方案》探索建立家庭成员连续参保激励机制,在合肥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后,对参保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连续参加基本医保的,适当提高待遇支付标准;对参保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本报记者 何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