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 月 29 日,记者从省财政部门获悉,近年来,我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全省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保护与管理维护。“十四五”以来,安徽财政统筹资金 4.6 亿元,对全省160余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维护和环境整体提升,进一步夯实红色教育阵地。
省财政厅深入了解全省烈士纪念设施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综合考虑各地财力状况、工作绩效、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额等因素,分年分批支持全省县级以上 烈 士 纪 念 设 施 提 质 改造。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原则,省财政厅统筹安排 1.4 亿元,支持实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及零散烈士墓的迁移整修工程,共迁葬零散烈士墓3000余座;整修烈士墓4000余座、烈士英名墙等其他烈士纪念设施300余处。
此外,省财政厅在绩效管理与监管环节持续发力,出台《安徽省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做细做实项目谋划,突出保障重点,提升项目储备质量,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资金”。开展全过程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筑牢资金安全使用防火墙。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