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若干措施》,全面提升全省化妆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近日,省药监局出台《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全省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涵盖总体要求、监管引领、部门协同、企业主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保障措施等内容,旨在推动形成监管高效有力、协同顺畅有序、企业自觉守法、行业自律规范、公众广泛参与的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在监管引领方面,强调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在落实监管职责的同时,积极推动监管模式创新,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在部门协同方面,提出建立健全风险会商机制,推动问题线索联合处置,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形成监管合力。在企业主责方面,督促企业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合规意识和能力,规范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行业自律方面,鼓励行业协会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监管实践,加强行业交流合作,共同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在公众参与方面,通过组建公益性服务队伍、提高监管透明度、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等,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活动,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在保障措施方面,从组织领导、资源投入、队伍建设、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确保社会共治工作落地见效。
《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全省化妆品安全治理进入多方协同、共治共享的新阶段。下一步,省药监局将以《指导意见》的宣贯落实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用妆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化妆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姚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