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7月份启动推进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已出动执法人员4059次,检查水产品销售企业及个体户995家次、交易市场958个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497家次,变更、注销含“江鲜”“捕捞”等名称的经营主体13家,撤除店招店牌43块。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该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了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包保责任制度,并把开展专项行动列入对各县市区局的市场监管综合考核内容,适时督查和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把登记准入关,对新增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长江江鲜”“捕捞”等字样的企业严把市场准入;对存续的市场经营主体,摸清现有经营范围,以及名称中含有“长江江鲜”“捕捞”等字样的餐饮单位和水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底数;加大对水产品及其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严防来源不明的水产品及制品混入生产环节。同时,严格餐饮场所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把食材原料关,加强索证索票管理,不得经营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野生长江鱼”等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的监管;对以“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取得较好效果。(本报记者 李群 通讯员 徐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