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邮政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管理和考核工作,努力形成劳模创新工作室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机制,安徽省邮政工会印发《安徽邮政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这是我省邮政首次出台此类管理办法。
劳模创新工作室是全面提高劳动技能、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是由较强技术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劳模领衔,以劳模名字命名,以科技创新、产品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为主要内容,以破解工作难题、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为目标,由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的群众性创新活动团体。
《办法》共五章二十条内容,分别从总则、性质与条件、目标与任务、创建与管理、措施与要求等方面做了全面规范。要求劳模创新工作室需要“冠名”制作牌匾,名称为“劳模姓名+劳模创新工作室”。要建立相对固定、满足工作需要的活动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电脑网络等;可单独设立劳模创新工作室,也可在劳模所在工作场所划定固定活动区域,供办公、学习、科研及成果和荣誉展示;劳模创新工作室所在的单位应设有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技术攻关和创新活动使用。要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主要包括开展活动、学习研究、业务(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奖励激励、内部管理等制度;同时建立工作台账,记录成员档案、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创新成果等资料。同时,要求劳模创新工作室每年至少确定1-2个创新项目课题并实施完成。
《办法》规定,对于新创建的“省邮政劳模创新工作室”,安徽省邮政工会给予命名表彰并给予5000元的工作启动资金支持。省邮政工会对“省邮政劳模创新工作室”进行两年一轮的检查考核,对活动开展不力、工作流于形式、不出创新成果的劳模创新工作室限期整改,整改再不达标的将予以通报,直至摘牌。
(梁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