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1日,记者从省减灾救灾委办公室、省应急厅了解到,我省将水毁群众住房重建(修缮)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抓紧抓实,确保“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重建任务”的目标如期实现。经全面摸底,确定全省重建(修缮)任务为18416户,目前竣工率已达83.9%。
我省坚持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对因住房倒损而不能返家的群众,采取投亲靠友、政府安置等方式妥善安排他们的基本生活,确保有饭吃、有开水喝、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热水洗澡、有病得到及时医治,同时重点关注特困供养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群体的生活与思想状况,实行救助政策倾斜,确保受灾群众情绪稳定和社会大局安定。
此外,我省要求各地按照有利于防灾避灾和发展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抓好科学选址,把水毁群众住房重建与异地搬迁、保障性住房、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合理制定重建方案,同时加强对重建(修缮)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对群众自主分散建房的,要协调相关部门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统一规划、分户建设地集中重建(修缮)工程实行巡回督导,指导和帮助解决建房(修缮)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房屋质量。
省应急厅、省财政厅先后下拨中央和省级救灾资金4.069亿元,用于保障受灾群众应急生活救助和水毁群众住房恢复重建(修缮)工作,并于近期再次下拨2.79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水毁群众住房恢复重建(修缮)工作,同时督促各地加强政策统筹,加大对低保户、贫困户等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提高标准,叠加政策,兜底保障。
(本报记者 夏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