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意外受伤,公司却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职工与公司之间的赔偿金额分歧严重,怎么办?日前,在合肥市肥东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的调解下,这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
2019 年 2 月,周某进入安徽某公司电商部从事运营工作,正式建立劳动关系。2020 年 8 月 31 日,周某在下班期间自驾电瓶车因躲避货车摔倒在公司保安室门柱上,造成L1椎体左侧横突骨折。2021 年6月25日,经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21 年 7 月23日,经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
因该公司未给周某购买工伤保险,双方就受伤造成的损失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周某向肥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对仲裁结果不服,周某遂诉至法院。县人民法院受理后将该案移送至“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主持调解。
工作室接到案件委派后,认真审查了该案相关证据材料,仔细分析案情,面对双方调解金额分歧较大、互不相让的局面,调解员向双方反复沟通,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工作室进行当面调解,并邀请县法院、县总工会等相关工作人员到会协助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围绕双方争议焦点耐心细致反复协调,点对点听取各方意见,向双方释明法律风险及政策法规依据,反复磋商提出合法合理合情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支付周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等损失总计85000元。
据悉,肥东县总工会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和县法院沟通,在双方共同努力下,肥东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于今年7月16日正式成立。
“法院+工会”共同搭建了集约高效的“一站式”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平台,有助于加强工作协同,简化诉讼流程,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劳动者的诉讼成本,让劳动争议案件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工作室累计调解成功案件106件。
(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