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1日,记者从“美好安徽‘十三五’成就巡礼”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我省始终将污染防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都取得重要进展。
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从大气环境质量来看,截至11月底,全省PM10平均浓度58.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下降18.8%,年均值第一次稳定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14个未达标城市(除黄山、池州)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下降28.8%,好于“十三五”考核目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5.9%,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好水平。从水环境质量来看,截至11月底,全省106个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4%,好于考核目标9.5个百分点;无劣V类断面。其中,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断面比例90%,创国家考核以来最好水平。近期,省统计局专项民意调查显示,全省生态环境满意率首超九成,也为历年来最高。
长江大保护成效突出。全面实施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梳理排查出“23+80+N”共1747个突出问题,建立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的领导推进机制和“点对点”“长对长”问题整改责任制。截至11月底,已完成整改1597个,占比91.4%。突出沿江干支流生态修复,进一步优化岸线资源配置,努力将马鞍山等地打造成长三角的“白菜心”。在池州市率先开展全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同步实施试点,在合肥市建立入河排污口“排长制”,提升长江入河排污口治理能力。大力推进港口码头等污染治理,严格保护沿江饮用水水源地,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
三大保卫战强力推进。蓝天保卫战方面,强化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五控”措施。碧水保卫战方面,全面落实“水十条”,重点推进城镇污染、农业农村污染、水源地污染、工业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治理。净土保卫战方面,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突出工业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日臻完善。法治保障持续加强,完成所有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任务,累计发放排污许可证超过1.1万张。督察制度严格执行,开展两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督察全覆盖,2020年对合肥等6市开展专项督察,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智慧监管体系加快构建,建成“数字江淮—生态环境”平台,在全国率先推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已有2212家重点排污单位与省级监控平台联网。生态补偿推广实施,巩固形成“新安江模式”,新安江水质连年达到补偿条件,累计获得补偿资金57亿元。同时,协同构建长三角共保联治机制,与苏浙沪联动实施长三角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一体化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
(本报记者胡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