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经广德市委、市政府同意,广德市第二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启动。
本次评选推荐范围是,2018年以来,在广德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显著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个人主要是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拟表彰劳动模范20名、先进工作者10名;先进集体10个。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严格执行“两审两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市级两级公示,在“五一”期间进行表彰。
市委、市政府将对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分别授予“广德市先进集体”“广德市劳动模范”或“广德市先进工作者”称号,其中“广德市劳动模范”或“广德市先进工作者”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广德市先进集体”颁发奖牌、证书。(刘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