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人日报社

2021-06-10
报刊:安徽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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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种情况无需汇报立即撤人

    摘要:本报讯“工作面发生瓦斯、煤尘、水灾、火灾事故必须立即撤人;作业地点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征兆必须立即撤人;采掘等作业场所出现大面积冒顶征兆,当场难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冒落的必须立即撤人……”日前,袁店一矿针对

  • 庐江:追寻老物件里的红色记忆

    摘要:“当年解放军大部队从巢湖经过,去长江边集结,准备渡江作战,我们就是用这些小划船运送军粮的。”日前,一场别开生面的党史教育课在庐江县盛桥镇沙龙埂村民组的党史馆举行,今年90多岁的老党员孙茂林讲述着眼前一

  • 10余万人将喝上放心水

    摘要:本报讯“呜隆,呜隆!”随着一阵机泵轰鸣声,经过长达40余公里、近30个小时的“长途跋涉”,6月6日,第一股来自水源地江巷水库的“江巷水”,从取水泵房成功抵达中铁四局市政公司定远县炉桥自来水厂内。此次顺

  • 开展高温体检

    摘要:6月以来,天气日渐炎热,铜陵有色铜冠建安公司针对这一状况适时开展夏季高温体检,共计为包含劳务用工、分包单位员工在内的941名在岗员工进行了体检。本次特邀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专业医师,携带体检设备

  • 乐享生日盛宴

    摘要:6月2日,在孙疃矿文化楼活动中心,182名6月份过生日的矿工乐享属于他们的生日盛宴。活动现场,协安员们为矿工们送上了香甜的蛋糕和温馨的叮嘱,还为182名职工发放了寿面餐券、生日贺卡、日常洗漱用品等大礼

  • 检修机车空调

    摘要:6月7日,中铁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机务段合肥检修车间电备组职工在认真检测机车空调。为打造良好的值乘环境,合肥机务段积极组织实施机车空调自主维修,分别在阜阳、合肥、芜湖设置空调维修点,及时排除机车空调

  • “共享用工”走近马钢职工

    摘要:本报讯“从去年底至今年6月初5个多月的时间里,中国宝武马钢炼铁总厂已经有18名职工按照共享用工模式,与中天钢铁等企业签约,走上了废钢业务采购、环保等6个新岗位。这样的成效主要得益于前期宣传组织发动工作

  • 《民法典》的网购新规则,你知否

    摘要:随着数字经济和贸易的蓬勃发展,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购物方式。在网络购物用户规模、交易规模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涉及网购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对此,《民法典》合同编新增了网购的规定,为解决网购纠纷提供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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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网购新规则,你知否

   期次:第7612期   

随着数字经济和贸易的蓬勃发展,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购物方式。在网络购物用户规模、交易规模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涉及网购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对此,《民法典》合同编新增了网购的规定,为解决网购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商家忽悠式“砍单”,只要发布就生效

晓慧在网购平台上发现一款运动服在搞限时促销活动,活动规则写的是××日凌晨0时开始促销,只要在开始半个小时内下单,即可享受半价优惠。于是晓慧一直熬夜等待,在该日凌晨 0 时 15 分下单和付款成功。谁知过了两天,商家通知说,当时活动过于火爆,货物已经售空,只得取消订单,并将货款全额退还。知道这样的结果后,晓慧非常失望。那么,商家全额退款就能了事吗?

评析 一些商家为了获取利益,常以低价、促销价引诱买家下单,造成销售火爆的假象。但买家真的下单成功付款后,商家会以商品缺货等各种借口取消订单,或者拖延不发货,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民法典》明确了网购合同成立时间。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双方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提交订单成功的时间就是网上购物合同成立的时间。

本案中,晓慧在网站上选择商家促销的运动服并成功提交订单、完成付款,应当视为进行了承诺,双方的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商家以货物已经售空为由取消订单、拒不发货,虽然予以全额退款,其行为也构成违约。因此,晓慧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之规定,要求商家承担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等责任。

货物在快递过程中损坏,商家应当担责

夏某在某网上商城购买了一部手提电脑,商家承诺提供包邮服务并 3 日内送达。然而,运输该电脑的快递物流车辆在高速上发生事故,导致整车货物全部损毁。夏某找商家讨说法,但商家回复称应向物流公司索赔。那么,夏某究竟该找谁赔偿呢?

评析 《民法典》就网购商品交付时间的确定作出了特殊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第三款规定:“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规定交付时间的意义,在于解决货物的毁损或者丢失的风险由谁来承担的问题。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买家签收前由商家承担,签收后由买家承担。因此在签收快递时一定要当场验货,看看货物质量怎么样,数量够不够。本案中,商家交付的电脑在夏某签收前被毁损,尽管这是由于物流公司的原因造成的,但商家也不能以此推卸责任,夏某完全可以要求商家重新发货或全额退款。标错价格取消订单,商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王女士经常在网店购物。一天,王女士在某网店看到一款扫地机器人,标价仅 260 元,随即下单付款。不料,次日客服来电称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货品价格少标了一个零,货品原价为2600元,目前无法发货,希望王女士理解并取消订单。那么,王女士是否可以要求该网店继续履行交货义务呢?

评析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90 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本案中,王女士下单成功后,与网店依法订立了买卖合同。但是,网店标错价格,而且标价与货品原价相差悬殊,这属于重大误解,故可以在法定的 90 日期间内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后,对于已经履行的要相互返还,没有履行的也不用再继续履行。如果网店在规定期间内未诉请撤销合同,则应依约向王女士交付货品。

在卖家行使撤销权时,买家可以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本案中,网店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违反了合同义务中的诚信缔约义务,损害了王女士的信赖利益,王女士有权要求网店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其损失。

(潘家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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