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请戴安全帽进入工地。”安全帽是工矿企业和建筑单位劳动者的必备劳保用品,能对人的头部在受坠落物及其他特定因素引起的伤害时起防护、减震作用,可谓是工人头顶的“生命屏障”。然而,一些工地为何宁可多发补贴,也要让工人自己买安全帽?
安全帽是工矿企业和建筑单位劳动者的必备劳保用品,能对人的头部在受坠落物及其他特定因素引起的伤害时起防护、减震作用,可谓是工人头顶的“生命屏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保护条例,为劳动者统一购买质量符合标准的安全帽,为每个劳动者配备好安全帽,这是企业的责任,也是企业应依法执行的硬核措施,企业必须认真执行到位。在建筑行业有这么一种说法,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建筑工人的“三件宝”。可以说,缺了这三样东西中的任何一样,都可能使建筑工人遭受致命的伤害。
按说,购买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的费用,属于建筑施工项目的预算内支出,包含在总包方的费用里,一般由施工单位负责统一采购。但是为何企业宁愿发15 元补贴也不愿意为职工购买安全帽呢?实际上这不仅是为了省钱不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而且是在推卸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安全帽补贴”,看上去很美,但实际上这是“尖巧滑坏”的安全责任“甩锅”。通常情况下一定符合国标ABS的质量的安全帽一般要100多元一顶,而企业给职工发“安全帽补贴”,让职工自己购买,这样企业就可以省去开支的“大头”。企业发安全帽补贴时,常常告诉工人:“买质量好点的,安全问题你自己负责。”有关人士认为,对企业而言,买安全帽的钱不是一笔大的成本负担,安全帽背后的安全责任才是。
“安全帽补贴”补不了安全责任。安全帽是职工头顶安全的“生命屏障”,来不得半点大意。企业发“安全帽补贴”让职工自己购买,职工为了省一点儿,图巧买老驴,这实际上埋下了最大的安全隐患。如此“甩锅”涉嫌违法,也缺乏对生命的敬畏,是对劳动者生命安全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安全帽补贴背后是企业不想担、不愿担的安全责任。正如职工所言:“企业都担不起的安全责任,普通工人如何担得起?”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依法监管,坚决向“安全帽补贴”说不!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头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