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充分构建“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和科学、完备、高效的工伤预防经办管理工作模式,今年年初以来,怀宁县社保中心积极探索工作新路径,力促工伤保险由“伤后保障”向“事先预防”转变。截至 6 月底,该中心共收到备案事故 197 起,涉及企业104家188起,已调查单位95家,事故信息采集148例,涉及受伤职工149人,提出整改措施148条。
工伤预防是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一环,是从源头上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的重要手段。怀宁县社保中心先后成立了由工伤股、征缴股组成的事故信息采集、事故预防措施督促整改回访及高频发生事故单位约谈等 3 个工作小组,建立事故预防调查统计信息数据库,着力将工伤预防落到实处,切实为全县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在探索的新路径上,一是寓事故预防宣传于事故信息采集之中。在进行事故信息采集的同时通过现场解答、现场发放事故预防宣传手册等形式,让企业职工更好地了解工伤预防和工伤保险政策,营造声势,为推进工伤保险事故调查工作创造良好氛围。二是寓事故原因分析于事故调查之中。根据企业部门负责人及目击者的口述、现场勘察、录像回放等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并定期电话回访或上门查验。三是寓事故落实整改于工伤保险经办之中。按照事故伤害程度来划分事故等级,劳动能力鉴定伤残 1-6 级的划分为 A 类重度伤害,7-9 级的划分为 B 类中度伤害,10 级和无级的工伤事故划分为 C类轻度伤害。对于 A、B 两类事故,要求用人单位在 3 个月内提供详细的事故整改情况说明及整改前后的照片,C 类事故要求用人单位 1 个月内提供整改文字说明,层层传导压力,抓好工伤预防工作。
(钱续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