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2021年,省民政厅谋划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和“情满江淮、共享小康”社会救助品牌创建行动等,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在民政部、财政部组织的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中,我省连续7年获得优秀等次。
据介绍,我省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已脱贫人口,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实施“低保渐退”政策,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一定期限的救助渐退期,确保脱贫稳定。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重点针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地方监测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全面开展摸排核查,坚决避免因“脱保”“漏保”等造成返贫。此外,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各市 2021 年低保标准比 2020 年增长 4.5%左右,同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 1.3 倍且不低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的 60%。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到 675 元/月,比 2020 年增长 5.1%。
各级民政部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累计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 54.18 万人次,支出资金2556.29万元,走访后解决政策问题1574个,解决个案问题2472个。(本报记者 魏如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