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年夜饭不仅是家人团聚、共享天伦之乐的时刻,也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深厚的情感寄托,无疑是每一个家庭一年之中最重要的一顿团圆饭。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年夜饭的形式和内容也在不断变化,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到饭店聚餐庆祝佳节。这里面潜在的法律问题,大家也不能忽视。
一、年夜饭的“定金”能不能退?
现如今,在饭店吃年夜饭越来越火热,很多饭店都需要提前两至三个月就预订,预订时一般也要收取消费者一定金额的“定金”。但在实际消费前,消费者有可能因各种原因想要取消年夜饭的预订,那么定金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因此,如果是消费者的原因取消预订,饭店是有权拒绝返还定金的。建议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详细了解饭店的定金返还政策,与饭店签订一份预订协议,对相关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如果预定协议中明确消费者支付的是“定金”,则金额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 20%,如果超过则对于超出合同总价 20%的部分,即便将来产生争议,消费者仍有权要求返还。
如果预订协议中明确消费者支付的是“订金”,这就属于预付款性质而非担保性质,不适用“定金罚则”,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退还的,消费者可以与饭店协商处理。
二、年夜饭的“固定套餐”能不能不选?
部分饭店在提供年夜饭服务时,为了提高服务效率、有效做好成本控制,会要求消费者只能选择固定套餐而不能单独点菜,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导致了消费者的选择受限,也因缺乏个性化的服务降低了消费的体验感。
对此,如果饭店在消费者预订时未明确告知只能选择固定套餐而强制推行年夜饭套餐制度,就违反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基本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解决。建议双方在预订协议中以书面方式明确消费细节,饭店应就套餐中的菜品种类和价格向消费者提前告知,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如果遇到“霸王条款”,是有权拒绝的。
三、年夜饭的“服务费”能不能拒绝?
部分饭店借春节民俗提高服务价格,会对年夜饭服务加收服务费。不少消费者也基于对坚持在节假日期间提供服务的商家和劳动者付出的尊重,也都给予了理解和宽容。
但是,春节期间服务成本有所增加是饭店应当提前预见的,所以在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时,就应当明确告知年夜饭要加收服务费以及服务费的标准或金额,否则饭店就应当按照预订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饭店临时告知加收服务费实质上就是涨价,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约定的行为,可能会构成严重违约,消费者有权行使解除权,并要求饭店双倍返还定金。
年夜饭对于每一个消费者来说都有着特殊的意义,消费者虽然有很多途径维权,但是任何维权途径都有时间成本等的消耗。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消费者在消费之前就全面了解饭店的服务内容和商品价格,做到明白消费,理性维权。
(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