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我省于近日启动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工作。
据悉,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经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司法部部署开展。推荐范围是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成绩突出的村和社区,推荐条件是根据《“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择优推荐,重点测评内容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工作。
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择优的推荐方式进行,并根据“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审核、公示要求,以确保命名推荐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近年来,我省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加强日常督导和跟踪问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截至目前,我省已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4 个、“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43个。通过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进一步提升了我省的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基层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显著增强,乡村(社区)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动了全面依法治省各项措施在基层落地生根。(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