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该局印发《安徽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全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趁鲜切制中药材质量管理体系的延伸管理及各地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的遴选和日常管理。
《指导原则》主要由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人员、选址及厂房设施设备、文件管理、加工管理、包装放行与储运、质量控制与管理等 8 个部分组成。
《指导原则》结合中药饮片 GMP 要求,突出了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鲜切药材的审核管理要求,同时兼顾对地方政府做好趁鲜切制企业遴选工作的指导。《指导原则》结合中药材 GAP 监督实施,对鲜切药材的人员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鲜切药材加工批号编制等,细化了具体要求。
此外,《指导原则》在加工规程和质量标准制定、质量控制方面,突出了对鲜切药材加工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指导;在标准支撑方面,明确了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质量标准编制要求和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质量协议内容,方便企业参考应用。
“《指导原则》的出台,将有力推动中药材产地加工的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对提高全省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保障水平发挥积极作用。”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报记者 夏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