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十四五”以来,我省始终把住房保障摆在民生工作的突出位置,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我省住房保障工作,主要涵盖“三类住房”和“三项改造”。
我省加大“三类住房”精准供给力度,包括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方面,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其中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依申请应保尽保。“十四五”期间,累计建设筹集公租房14.52万套,其中发放租赁补贴13.98万套。自2024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改革,全省 16 个地级市实现公租房申请“一网通办”,上线以来累计办结申请2.3万件,办理时限大幅压缩,群众体验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各地通过新建、收购、改建、改造和盘活闲置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加大低租金、小户型或宿舍型的保障性住房供给,并将发放租赁补贴作为补充。“十四五”期间,全省实物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26.52 万套(间),发放租赁补贴 14.89万户,助力越来越多的新市民在城市安居乐业。
前面两种类型的保障性住房都是配租型。2024年,国家新增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要解决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引进人才的基本住房需求。目前,全省各市已出台配套管理办法并建成轮候库,制定统一规范配售条件和标准,合肥、淮南两市率先启动试点,已建设筹集4500余套。
此外,为扎实推进“三项改造”,我省有序实施棚户区、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这三项民生工程、安居工程,“十四五”以来,累计开工筹集棚户区安置住房44.1万套,消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危旧房1.25万套,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51个、建设筹集安置房5.2万套,共帮助130多万城镇居民告别了“脏乱差”的居住环境,显著改善了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
下一步,我省将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不断提升政策精准度和服务水平,推动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品质更优、效能更高、覆盖更广。(本报记者 何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