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何某于2016年3月入职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为了方便沟通,公司建立了微信群,全体员工均需加入该群。2019年6月5日,何某与人事主管吴某因工作意见不同在微信群里发生争执,当天下午下班后,吴某将何某移出了微信群。从次日起,何某未再去上班,随后,何某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万余元,被驳回。何某诉至法院。两审法院均认为,吴某因与何某发生工作上的分歧而将其移出公司微信群,并不能证明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双方均举证不足,酌情认定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最终判决公司向何某支付经济补偿金4.2万余元。
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用人单位人事主管因与劳动者发生工作上的分歧将其移出单位微信群,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其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制。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法》总共规定了六种情形,即第36条至第41条,劳动关系双方只要是依据这六种情形解除的,属于合法解除,反之则为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其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实务中,真正意义上的违法解除是很少见的,大多数违法解除的情形往往是双方对解除依据的认识不同。比如,劳动者上班旷工1天,用人单位即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认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解除,属于合法解除,劳动者则往往认为处罚过重,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就此发生争议,最终由劳动仲裁委或法院进行认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有充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不得随意为之,否则将承担违法解除的不利后果。
其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明确的意思表示。违法解除有“违法”和“解除”两个要件,前者是指解除没有法律依据,后者是指当事人要有明确的解除意思表示,两个要件同时成就,违法解除才能成立,反之则不能认定为违法解除。
本案中,单位人事主管吴某将何某移出单位微信群,既不能证明该行为违法,也不能证明单位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法院不支持何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并无不当。
(谢炳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