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淮北矿业集团为发挥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提升企业治理能力,通过建立完善“10+N”监督体系,推动大监督格局加速构建。
该集团明确“10+N”监督主体和监督任务。“10”代表的是“党内监督”序列中的“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5个监督主体和监督任务,以及“公司治理监督”序列中的“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法务监督、管理部门专业监督”5个监督主体和监督任务。
“N”代表的是“其他监督”序列中的职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客户监督等监督主体和监督任务,这部分是“党内监督、公司治理监督”的重要补充。
另外,集团建立了“四项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内部监督委员会会议,听取各监督主体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监督工作任务。建立问题发现机制。各监督主体聚焦各自负责的监督任务,综合运用日常业务把关、集中检查、信息化等手段方式,强化日常监督,精准发现问题。建立联动共享机制。实行综合监督与日常监督联动共享机制,对综合监督实行统筹,统一方案、统一行动,采取一次进点、联合监督,避免重复多头监督,提高监督实效。建立成果运用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将监督发现问题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等作为党委工作目标管理、“两个责任”履行、干部履职、评先评优、班子配备、干部调整等重要评价依据,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黄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