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人日报社

2023-01-05
报刊:安徽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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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阳”了,劳动权益如何保障

   期次:第7995期   

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不少劳动者变“阳”了。于是大家开始关心“阳”了期间的劳动权益方面问题,诸如:在上班时间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居家隔 离 期 间 能 一 律 按 病 假 对 待吗 ? 居 家 办 公 是 否 算 正 常 出勤?工资该怎么给……

工作期间“阳”了,算不算工伤?

曹女士是某医院的护士,这些天来她和同事们加班加点工作,尽管在工作中做了严格的防护,但未能幸免,仍然感染了新冠肺炎。曹女士想知道,职工在上班期间“阳”了算不算工伤?

评析 这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很显然,职工在上班期间“阳”了难以与上述情形对号入座,故不能算工伤。

不过,曹女士的情况应当算工伤。人社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指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出于对医护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和特殊保护而出台的特殊政策。除了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其他人员感染新冠暂时难以纳入工伤认定范围。

“阳”后居家隔离或者住院,工资如何给?

胡先生是某公司的外勤人员,由于接触人员多,在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不久就“阳”了。居家隔离 5 天后,他的病情不见好转,遂转到医院住院治疗。胡先生想知道,在居家隔离和住院期间,公司该如何向他支付工资?

评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据此,“阳”了的胡先生在居家隔离的5天里,公司应当正常支付其工资待遇。至于胡先生住院治疗期间,公司可以支付病假工资。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胡先生病假工资,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居家办公期间,工资能降低吗?

黄某系某培训机构的舞蹈老师,培训机构决定自2022 年 12 月 1 日起,所有培训由线下转为线上。根据安排,黄某居家办公,工作内容主要是在微信群中布置小作业,与学员进行互动,并发送一些舞蹈教学的短视频。黄某想知道,培训机构能否以自己居家办公期间工作量不饱和为由,降低其工资标准?

评析 居家办公工资如何给,实践中不同公司做法不尽相同。从法理方面分析,企业在疫情期间安排员工居家办公,仅仅是双方就短期变更“工作地点”达成了一致,而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并未发生变更,由于劳动者在居家期间仍然要根据企业的安排或者其岗位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所以,一般应当视为劳动者正常出勤,企业应向员工正常支付工资。

不过也应当注意到,对于那些高度依赖于现场办公的工作,劳动者居家办公时,不仅存在工作量不饱和的情况,还存在工作强度、工作效果等均会有所降低的情况,此时,就难以认定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所以,应当允许企业通过民主协商程序就员工居家办公期间的薪酬标准予以调整,并公示告知员工。

本案中,黄某开展线上教学,教学内容主要是在微信群内布置小作业、发送小视频、与学员进行互动,其任务量远轻于线下教学,而且工作强度、教学效果远不及现场亲历性教学,故培训机构可以黄某在此期间未提供了正常、充分、足量的劳动为由,通过与黄某协商,适当降低其在此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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