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是一种认知,也是一种态度。可以就像一种兴奋剂,催发着人们获得和拥有的原动力。可以又像一匹试图摆脱缰绳的烈马,挣扎、抗争,但都是为了获得更广阔的驰骋沙场。
中国的语言文化博大精深,同一个词语在不同意境中具有不同的含义。可以的内涵极其广泛,单纯从“可以”的字面意思去理解,就有多种含义:一是表示具备了某种条件和能力,比如“考上驾照可以开车了”,指具备了当驾驶员的资格。二是表示承诺,比如“我可以帮助你”。三是表示不坏,过得去、还好,是一种勉强认可,比如“她的学习成绩还可以”。四是表示凭借和成为,比如《论语》中“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五是表示肯定和同意,比如“他可以担任总裁职务”,如果是表决时就代表了非常明确的同意意见。六是表示信任和鼓励,比如长辈对晚辈、老师对学生、领导对下属经常说“你可以的”,表达的就是一种信任和鼓励。
有的时候,可以要靠实力说话。可以从来不是想当然的事情。没有实力,可以的空间就小。有的时候,可以要靠能力来实现。知识面广、阅历丰富、技能精湛、经验丰富的人,处理问题就更得心应手。反之,遇到棘手问题只能望而却步,无所适从,可以的可能性就小。没有金刚钻就无法揽瓷器活。
角色决定可以的空间。人类社会因为有人的存在才称之为社会。社会是一个人际关系和物质基础及信息技术或近或远、或稠密稀疏、或多或少的集成。社会关系包括个体之间的关系、个体与群体的关系、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身处社会之中,每一个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体与其他成员产生关联,获取来自其他成员的协助和帮助,无论是工作上的还是生活上的,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交流方面的还是行动方面的。作为社会成员、个体也积极使自己符合社会定位,承担社会责任,扮演社会角色。个体无论从事什么职业,什么出身,都会以他或她独特的方式生存并积极具备与生存状态相匹配的各种能力和条件。同时外部环境又提供给其可以处于某种状态的各种条件。
对于无法独立承担社会角色的个体,社会会动员号召一些个体或者团体去实施帮助和互相帮助行为。这些帮助行为绝大多数都属于“可以”的范畴。相应地,社会会给某些作出贡献的个体或者团体授予一定的地位。这种认同是给予个体或者团体以名字、头衔、着装,乃至金钱的奖励。这些荣誉和奖励绝大部分也是针对“可以”的领域。在“应该”的领域获得荣誉和奖励受关注的热度一般较低。
角度直接影响着人们对可以的认知。宋朝苏轼在《题西林壁》中写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诗句,形象地说明了,一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得到的认识和结果就会大不一样。坐在高空的飞机上俯瞰地面,高楼大厦就像鸽子窝,车辆就像是爬行的蚂蚁。虽然事物的本来面貌、本然情况没有变,站在不同的角度看待同一事物就会得出不同的认知结果。
价值观影响对可以的判断取向。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不断更新、阅历的不断沉淀,观念和价值取向都在时刻发生着变化。价值观是人们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人们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包括人的社会地位和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着人们的价值观念。个人的价值观一旦确立,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形成一定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定式。但就社会和群体而言,由于成员的更替和环境的变化,社会或群体的价值观念也是不断变化着的。传统价值观念会不断地受到新价值观的挑战,这种价值冲突的结果,总的趋势是前者逐步让位于后者。价值观念的变化是社会改革的前提,又是社会政革的必然结果。处于相同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人,对同一对象产生基本接近的认知的概率就大。每个社会都有一些共同认可的普遍价值标淮,从而形成普遍一致的或大部分一致的行为定式,即社会行为模式。具备一致的价值定式和行为定式的人对可以的认知和判断具有一致性。
法律规范中的“可以”。法律条文中的“可以”是一种授权性的规范。这种规范的特点是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国家机关以某种权利,实施与否由有关者自己决定。某种行为法律规定可以为,也就同时允许可以不为。这要由被授权者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就是你有权选择是否这样做。“可以”做某事并不意味着你必须做某事,只是说你具备了做某事的权力,使其成为你的一种选择。
(摘自《可以与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