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内河航道涉航建筑物通航标准》(DB34/T4931- 2024,以 下 简 称“ 地标”),将于10月14日正式实施。
该地方标准依据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对标对表沪苏浙做法,结合我省航道建设和管理工作实际需求编制而成,是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的重要举措,也是对照学习沪苏浙政策和举措的重要成果,对我省航道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地方标准规定了内河航道的航道等级、过河建筑物、临河建筑物、拦河建筑物等与通航有关的技术要求,适用于长江干线航道以外内河航道上涉航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和管理等。同时,明确了跨河桥梁通航净空尺度、水上过河缆线通航净高、水下过河建筑物埋置深度、临河建筑物与航道中心线的距离等量化标准和要求,为规范航道建设和管理提供了依据和支撑。(焦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