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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报刊:安徽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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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就业性别歧视行政公益诉讼案

   期次:第8610期   

案例三:

【关键词】

就业性别歧视

妇女劳动权益保障

工会+检察

【基本案情】

铜陵市义安区辖区内部分用人单位在某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中要求“只要男性”“男性优先”,存在就业性别歧视,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履职情况】

2024 年 7 月,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工会+检察”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从铜陵市义安区总工会获悉本案监督线索后,于 7 月 26 日立案受理。通过查询某网站等招聘网站实时公开信息等方式发现,辖区多家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时要求“只要男性”“男性优先”,存在就业性别歧视,损害妇女劳动权益。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区总工会召开联席会议,就维护女性平等就业权利达成共识。2024年7月29日,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向铜陵市义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劳动者权益保障监管职责,责令用人单位及时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铜陵市义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就业性别歧视问题,推动8家用人单位对发布的招聘信息进行清理整改。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保障妇女劳动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评估整改效果,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区总工会主动跟进监督,开展“回头看”,通过走访用人单位、查询招聘网站实时信息等方式,发现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中有关就业性别歧视的表述已被删除。同年9月25日,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终结案件。

为进一步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区总工会挂牌设立全市首个驻工会劳动者维权“检察工作站”,积极探索构建“工会+检察”职工维权模式,进一步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加强办案协作,助力提升区域劳动领域治理效能。

【典型意义】

(一)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保障平等就业权是维护妇女群体基本民生的必然要求。对于就业性别歧视等行为,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加强监管,切实维护妇女劳动权益。

(二)探索“工会+检察”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新路径。检察机关与工会组织通过综合运用信息互联互通、案件线索移送、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开展“回头看”、设立驻工会劳动者维权“检察工作站”等方式,着力打造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双向赋能的新模式,凝聚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工作合力,使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劳动权益保障领域得到创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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