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人日报社

2025-07-01
报刊:安徽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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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期次:第8610期   

案例四:

【关键词】

农民工

“一函两书”

工会+检察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6日,淮北市总工会收到杨某通过“12351”服务职工热线来电反映欠薪问题。杨某带领 20 余名农民工自 2023 年 2月至 12 月在淮北市烈山区某项目务工,项目结束后被拖欠工资共计 44 万元,经多次讨要仍未支付,遂请求工会帮忙追讨。

【履职情况】

淮北市总工会通过“12351”安徽省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平台,将案件线索转办至淮北市烈 山 区 总 工 会 ,建 议 发 挥“ 工会+检察”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作用,开展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

淮北市烈山区总工会借助“工会+检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向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反馈案件线索。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线索后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经联合调查发现,该项目承建单位安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协议。项目结束后,杨某等人赴外地务工,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杨某等人无法到施工现场就工作量进行清算以及部分工程存在施工返工、施工质量不合格等问题为由未支付杨某班组部分劳务分包款,进而导致该班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淮北市烈山区总工会启动劳动者权益保障监管程序,依据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要求,就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向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达《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向淮北市烈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并抄送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经淮北市烈山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检察院协同工会、人社、住建等部门,联合对项目承建单位安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劳务分包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进行两次约谈。最终,在多部门的共同督促下,双方完成工程结算,于2024年8月12日前将44万元工资全部支付完毕。

【典型意义】

(一)充分依托“12351”服务职工热线平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会依托“12351”服务职工热线平台,对市域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重点监督,按照属地划分原则,建立并完善专人督促、提前预警、监督建议、及时反馈等工作机制,形成市、县两级工会合力联动处置案件的工作模式,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充分发挥“工会+检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作用。工会依托“工会+检察”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与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协同履职,合力高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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