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下午,记者从省药监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全面总结和分析2019年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省药监局组织编写了《安徽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
2019年度《安徽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从九个部分着重对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生产和流通等环节监管、专项整治及富有我省特色的中药饮片监管分别进行了描述。
据《安徽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省有药品生产企业421家,拥有药品批准文号5236个;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38700余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417家、零售连锁总部251家、零售连锁门店9527家、零售单体药店8613家、药品使用单位20000余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11家,其中,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29家,取得第二医疗器械注册证的231家(不包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企业(仅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企业)151家。
此外,2019年,我省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更趋常态化。全年共组织飞行检查药品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制剂室共62家次,收回GMP证书1家,约谈企业1家,发出药品检查告诫信6封,企业主动提交暂停生产报告3份;组织飞行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23家次(含疫苗配送企业24家次),限期整改71家,移交稽查立案查处2家,飞行检查药品零售企业63家次,限期整改11家,移交当地局立案调查10家;组织飞行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0家次(2家处于停产状态),责令限期整改53家,停产整改4家,发出风险警示函3封。(本报记者 夏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