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编制了《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政策释义。
对企业开展的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培训对象分为两类:与企业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且在12个月以内参加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符合规定的劳务派遣人员,且在协定的派遣期限截止前参加用工企业或所在劳务派遣机构组织的技能培训。该培训须由用工企业和员工的所在劳务派遣机构协商一致后开展,以其中一个主体申报。实施方式主要是建有职工培训中心或者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依托本单位设施设备组织实施;企业不具备培训条件或组织实施困难的,可遵照市场原则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以及本行业领域龙头企业(原则上为规模以上企业)组织实施。培训时长不少于60个课时,每课时45分钟。技术理论知识与综合素质理论知识(消防、安全、保密等)的培训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30%。补贴基本标准不低于人均800元,各市人社局、财政局可根据培训课时、培训成本、产业导向等因素上浮补贴标准。
对企业开展的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实施方式主要是建有职工培训中心或者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依托本单位设施设备组织实施;或者企业可委托具备资质的行业协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以及本行业领域龙头企业组织实施,受委托的承训机构原则上在本市行政区划之内。企业(含省属企业、中央在皖企业)登录“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班申请”模块,选择“培训类别”——“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向所在地人社局提交开班申请。
(本报记者 魏如冰)